2018级“光华博士创新项目”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方案
一、考核对象
2018级“光华博士创新项目”学生
二、资格考核的考核形式及成绩比重
1、考核形式:闭卷考试。
2、考试成绩每个科目满分100分,所有科目均达60分及以上,视为通过资格考核。
三、资格考核的内容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
时间 |
地点 |
内容 |
10月29日,下午 1:30—4:30 |
H401 |
高级管理学或高级宏观经济学 |
10月29日,晚上 18:00—21:00 |
H401 |
高级计量经济学 |
10月30日,上午 9:00—12:00 |
H412 |
高级微观经济学 |
四、补考时间2019年11月5日-6日,具体考场另行通知。
五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,在公布结果的5日内依照学生校内申诉处理规定提出申诉,由考核工作小组处理。
经济与管理研究院
2019年10月8日